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赔偿责任和中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方式有: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对于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度及所造成的后果,处以不同罚款额,取消代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期限,暂停招标代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应当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又具有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又作出了一些规定。
投标文件需要在这些方面作出回答,或称响应,响应的方式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填报,不得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交易的双方,只能就交易的内容也就是围绕招标项目来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与响应文件是要一一对应的,在正式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一定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审视招标文件,尤其是里边关于响应文件方面的要求,响应文件就是我们需要做的投标文件。
河南上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始终坚持立、科学、的企业宗旨,贯彻克难奋进,拼命实干的企业精神,以给员工平台、增客户价值、创社会财富,为提升中国工程咨询行业水平奋斗不息为使命,朝着创**企业、打造过硬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长远目标持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