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差标准要求:
(1)不同级别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和非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要求大于5Pa。
(2)洁净室(区)与室外的静压差要求大于10Pa。
(3)对于空气洁净度等级严于 5 级(100 级)的单向流洁净室在开门时,门内 0.6m 处的室内工作面含尘浓度应小于相应级别的含尘浓度限值。
(4)如果未能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应重新调整新风量、排风量,直到合格。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
有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宜包括易腐性食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后冷却或包装前的存放、前处理场所;不能终的原料前处理、产品灌封、成型场所,产品终后的暴露环境;内包装材料准备室和内包装室以及为食品生产、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环境参数要求
1温度和湿度要求:
Ⅰ级、Ⅱ级温度应为20℃-25℃,相对湿度应为30%-65%;
Ⅲ级、Ⅳ级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30%-70%。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分级
Ⅰ级(静态ISO 5级国标百级,动态ISO 6级国标千级):高污染风险的洁净操作区;
Ⅱ级(静态ISO 7级国标万级,动态ISO 8级国标十万级):Ⅰ级区所处的背景环境,或污染风险仅次于Ⅰ级的涉及非终食品的洁净操作区;
Ⅲ级(静态ISO 8级国标十万级):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次的洁净操作区;
Ⅳ级(静态ISO 9级国标):属于前置工序的一般清洁要求的区域。
我们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互助、共生、共赢”的经营理念,凭借实力、出众品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我们真诚的希望能与广大新老客户一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